社会救助兜底是党和政府保障基本民生的重要工作安排,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更是保障贫困群众生活的最后防线。
目前,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城乡低保人数1750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数达12600人,约占全县城乡低保人数的72%。为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在脱贫攻坚中兜底保障作用,该县结合当前脱贫工作工作,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标准,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明显。
在近1.7万名农村低保人口中,大部分家庭都是“老弱病残”,特别像东山乡、西山乡这样的乡镇,自然条件恶劣,家庭人口多,但劳动力严重缺乏,双拳难敌“四手”,无法安心外出务工或发展产业,基本生活还是难以保障。根据该县农村人口基本生活情况,该县决定从2018年11月起,再次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档次标准。从原来A档220元/人/月提高到250元/人/月,B档从190元/人/月提高到210元/人/月,C档从170元/人/月提高到180元/人/月。新标准执行后,巴马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档次标准位居全市第三,每年将增发城乡低保金450万元,惠及全县1.7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及非贫困户的农村低保对象。
这已经是巴马2018年年内农村低保标准的第二次提标了,早在今年1月第一次提标后,该县就于5月向全县城乡低保对象补发了1-4月的补助金共计148.62万元,2018年1至11月底,共发放4219.62万元的城乡低保金。现行的A、B、C档次与去年同期相比,标准分别提高了25%、23.53%和20%。
所略乡局桑村巴朝屯贫困户黄家锋,其儿子就读局桑小学,母亲年过八旬肢体重度残疾,妻子患有慢性病需常年服药。一家四口人仅靠他一人打零工维持生计,常常入不敷出。从2016年12月起,帮扶干部为其申请农村低保并获得了B档农村低保,2017年该户获得8160元的低保救助金,今年两次提标后,2018年全年该户将获得不少于9280元的低保救助金。“以前打零工的钱只够勉强撑着过日子,我爱人每个月的医疗费也都是东拼西凑。得了低保救助金,现在不用为基本生活而发愁,我在外面打工干劲足了!” 低保救助金提标后,黄家锋欣慰地说。2018年,基本生活获得保障后,他还用打零工攒的钱买了油茶树苗,与妻子在自家林地里又多开垦种植了4亩油茶树,今年该户油茶种植收入超过6000元,家庭人均年纯收入超过5000元,被列为2018年局桑村预脱贫户之一。据统计,局桑村未脱贫的165户贫困户中就有36户获农村低保救助金。
在巴马近5000户农村低保家庭中,像黄家锋这样靠着低保兜底解决了基本生活,凭借产业发展、外出务工来增加家庭收入的贫困户比比皆是。
低保金科学合理的增加,不仅能够减缓生活极为贫穷、劳动力缺乏的低保家庭的生活压力,在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同时,还能够充分激发群众投身产业发展和致富创业的热情,既“保”住了贫困群众生活的信心,还“保”住了贫困群众发展的决心,脱贫攻坚工作更增添助力。(通讯员 黄榆茵 光明融媒体记者 周仕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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