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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是当前最有效的监督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督始终着力于正风肃纪,党内政治生态得到明显好转、根本好转,一系列成就都有赖于监督执行落实之彻底、效果之明显。但是,当前一些地方又暴露出纪检监督存在盲区的问题,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举措,扫除“盲区”,净化生态。
要改进监督方式。监督的盲区,实质是制度盲区,是制度机制不够健全造成的。所以,扫除监督盲区,要从制度建设上入手,着力解决制度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推动制度机制完善,并提升执行落实的效能。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主导作用,强化责任压实,把健全制度机制摆在重要位置。要着眼于改进监督方式,在制度机制的设计上要强化统筹,把促进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推动各级干部遵纪守法、全面压实公职人员监督责任等作为制度建设的重点,进一步扎实开展监督工作,把监督范围扩大,不留“死角”“盲区”。
要强化问题整改。监督不一定涉及执纪,而一定涉及问题整改。在监督的过程中,必然会发现各种各样的问题,问题的存在有其客观性,而解决问题则是要从主观能动性提升上想办法,着力解决思想上认识不到位、制度上建设不到位、执行上打折扣等问题。强化问题整改必须突出重点,紧盯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巡视巡察、督促检查、上级反馈、自身查找的各种问题,把问题一个一个解决,绝不能让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在问题整改上,领导干部要带头示范,党员干部要全面整改,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监督职能,该问题的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养奸。
要严格考核问责。监督不应该是目的,执纪和考核才是目的,只有将监督考核的效果真正与干部的切身利益挂钩,重点是与干部的绩效考核、提拔任用、薪酬收入等挂钩,才能发挥监督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推动监督和考核发挥应有的作用。所以,必须做好监督考核的“后半篇”文章,着力解决监督执纪结果运用不够有力有效的问题,推动监督考核形成多部门参与、联动、互认,比如组织部门将监督考核的结果纳入干部选拔任用和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目标考核部门将监督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评判标准和参考依据,推动各级干部重视监督、接受监督。
(四川成都 榛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