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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红
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当前一个时期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如何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背景下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要求我们在促进国内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采取更加有力举措,如积极助推世界经济增长、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努力实现转向制度型开放、加强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内容。
“一带一路”是中国与世界的桥梁,是实现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要载体。2020年,在全球跨国直接投资下降40%的背景下,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对58个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77.9亿美元,同比增长18.3%;在“一带一路”沿线61个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金额1414.6亿美元,占同期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的55.4%,“一带一路”愈发成为国际经济合作的重要平台。未来,我们要进一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要继续在“五通”战略指引下,构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多层次政府间经济发展战略、宏观经济政策、重大规划项目对接机制,形成趋向一致的战略、决策、政策和规则;更大力度培育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市场需求,消除贸易与投资合作的制度性障碍,完善贸易投资促进机制;不断推动沿线各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技术标准体系对接,加强绿色低碳、数字化和共同开发第三方市场的合作;遵循市场化原则,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健全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强化法律服务保障,有序推动重大项目合作。
当前,我国对外开放已进入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为主导,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为主导转变的新阶段。制度型开放是中国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进入新阶段的必然要求。同时,制度型开放决定着要素流动型开放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设立,探索新的国际标准、规则和制度,进而引领国际新规则制定等,都是新时代以来制度型开放的新举措。我们希望借助开放方式的转变,构建平等、法治、规范、透明的制度环境,保障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市场主体、创新要素能够得到激活与释放,促进我国经济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国际科技合作是大趋势,尤其是在重大复杂的高技术领域。我们要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在开放合作中推动自身的科技发展。在中美经贸关系存在不确定性的当下,应借助中欧投资协定签署等合作协议,加强与西欧老牌工业强国的合作。同时,通过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等国家开放创新平台建设,整合全球创新资源,深入推进国际科技创新合作。聚焦关键技术领域,加强与相关国家的项目合作;精准引进高端科技创新人才,加强关键技术领域的科技人才交流与合作;培育一批面向全球的技术转移服务中介,促进关键技术国际转移;支持我国有条件的创新主体走出去,通过设立海外研发中心等方式有效利用国际创新资源,多培育更多诞生本土的创新型跨国公司。
新发展格局下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还必须深化双边、多边区域经济合作,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贸易保护主义和新冠肺炎疫情已经并将继续改变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格局。我国经济已深度嵌入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重组将深刻影响我国经济发展方式。但从疫情发展至今,尤其是伴随着口罩、防疫服和呼吸机等防疫物资、居家用品和电子产品的出口,我国有些产业链供应链还得到了维护和强化。我国应在继续利用和发挥全球供应链优势的同时,顺应当前各国加强区域经济一体化紧密合作新趋势,加快RCEP尽早生效实施、推进中欧双边投资协定BIT建设,加快中日韩自贸区谈判,探索参与CPTPP合作的可能性。通过深化地区范围的贸易投资自由化,促进区域分工合作和供应链网络建设,稳定我国同周边国家的产业链和供应链。同时,要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在我国参与的国际机构和平台中适当纳入产业合作、发展合作、全球价值链等经济技术合作议题,营造国际共识,争取规则制定的主动权,推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盈的方向发展。
(作者系江苏省城市经济学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