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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出版的第4期《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文章强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顺应事业发展需要,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加以推进。
法者,治之端也。推进依法治国是民心所向,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我们要坚持以法制观念凝聚法治力量,在工作落实与为民服务中提升能力、扎实步子,走好新的法治“赶考路”。
旗帜决定方向,道路决定命运。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我们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做到头脑清晰、立场坚定地处理好政治和法治的关系。要认真学习法治规律,充分认识到法治作为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不断将国家推进与社会演进、顶层设计与基层工作相结合,推进法治体系建设。要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原则,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置顶”,做到法治依靠人民、法治造福人民、保护人民。
坚持立法实效,力寻“立法之道”。“法者,天下之准绳也”。时代在进步、法治需同步,在国家安全、科技创新、生态文明等重要领域,存在许多法治空白,要加快完善步伐。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努力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要遵循科学立法的基本原则,坚持问题导向,从客观实出发,疏通法治路上的“中梗阻”。要统筹考虑立法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成本,立足立法、守法、执法的各个环节,增强立法的时效性。
聚焦立法之重,保障正义公平。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而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法治信仰最好的支撑。法治建设的道路上,要瞄准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执法过程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目标,畅通群众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建立健全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化解纠纷等机制,使群众合法权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切实维护和保障,为法治信仰落地生根找到坚固支点。要努力构建完备的执法权、司法权、监察权运行体系,加大对执法、司法等全过程监督力度。
法是治国之重器,也是良法善治的前提。我们要坚定正确的法治方向、坚守法治信仰,并将法治精神贯穿于学、铭刻于心、实践于行,走好新的法治“赶考路”!(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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