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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4月23日电 (徐婧)为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北京22日印发《关于继续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措施》明确,北京通过减房租等措施降低中小微企业经营成本:对承租京内国有房屋的在京注册或在京纳税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房屋租金,对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国有房屋减免6个月租金。
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吴礼顺22日介绍,为帮助北京市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尽快恢复健康发展,市国资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对象、减免要求、减免方式、减免流程、支持措施等政策要点。同时,为方便承租方全面了解政策流程,便捷高效推进减免工作,《通知》附带了《操作指引》,供承租方使用。
吴礼顺介绍,该减租政策适用于所有在京注册或在京纳税并承租北京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京内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可通过查询国家小微企业名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进行认定。
其中,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的国有房屋,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减免2022年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承租方2022年内实际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实际租期按比例享受减免。国有房屋出租单位可采取免收、退还或免费延长合同租期等方式实施。
吴礼顺介绍,租金减免工作流程包括告知、申请、受理、减免四个环节。国有房屋出租单位应主动将政策告知承租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也可以通过首都之窗、市国资委等网站查询减免租金政策与《操作指引》,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即可向出租方提出减免申请。国有房屋出租单位要及时受理并告知审核结果,履行决策程序后与相关方签订协议。减免流程及所需材料可参考《操作指引》。
对于存在转租行为的房屋,如最终承租方属于减免对象的,则转租方不享受减免,并应将国有单位减免的租金全部落实到最终承租方。国有房屋出租单位应通过与转租方、最终承租方共同签订减免协议等方式,要求转租方将所减免租金全部减免至最终承租方。
据了解,国有房屋出租单位是落实租金减免工作的实施主体,各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和各市管企业负责组织所管理国有单位开展租金减免工作。符合条件的承租方可向国有房屋出租单位咨询相关政策及流程,如有争议,也可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相关联系方式可查询《操作指引》中本市国有房屋出租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吴礼顺表示,下一步,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与各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共同指导督促国有房屋出租单位践行社会责任,加快推进减租政策落地见效,并做好政策咨询解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