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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9月1日调整优化房地产交易政策,中心城区取消新购住房限售,居民已出租的住房可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近日印发调整优化房地产交易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24年9月1日起,凡在重庆市中心城区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上市交易。同时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居民家庭在重庆市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仅核查家庭成员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县)的住房情况,家庭成员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县)无住房的,认定为首套房。居民将重庆市内自有存量住房盘活用作租赁住房,且取得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的,在重庆市购买住房时已出租的住房可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
此外,重庆支持住房“以旧换新”。该通知还规定,对2023年9月1日以来出售重庆市内自有住房,并于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且完成契税缴纳的,由中心城区各区政府(管委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给予每套新购住房不低于总房款0.5%的补贴。(记者周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