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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 袁晴)9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体制改革作出部署,要求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制度。国家文物局在保障文物安全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对此,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关强表示,文物安全是文物工作的底线和红线。他介绍,在推动落实文物安全责任方面,国家文物局推动31个省份全部将文物安全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通过卫星遥感、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查处文物违法案件和安全事故;持续开展文物安全检查整治行动,挂牌督办整改突出风险隐患,近三年来排查整治各类文物安全隐患和问题24万余项;全国30.6万处文物博物馆单位公告公示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31个省份实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公告公示全覆盖。
在打击防范文物犯罪方面,国家文物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方案(2023—2025年)》,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联合发布长城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和15件依法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典型案例。持续开展新一轮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自2022年9月新一轮三年专项行动实施以来,各地公安机关破获各类文物犯罪案件12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500余名,追缴珍贵文物3100余件,一般文物47万余件。
在加强文物督察工作方面,国家文物局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出台文物违法案件督察办法、文物督察约谈办法等。综合运用现场督办、联合约谈、专项检查等方式,严格督察督办文物违法案件,一批涉及违法建设、擅自修缮、擅自迁移等重大文物违法问题得到严肃查处和整改。持续开展文物卫星遥感执法监测,提升发现文物违法问题的能力,2024年世界文化遗产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部纳入监测范围,每个季度监测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