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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袁晴)国新办7月23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昌林介绍,5年多来,国家发改委会同海南省和有关部门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开放探索,推出了一批标志性、引领性创新举措,自贸港政策制度体系初步建立。“总的看,随着这些政策制度的实施,海南自贸港开放发展蹄疾步稳、蓬勃兴起,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也为启动全岛封关运作打下了坚实基础。”王昌林说。
王昌林介绍,全岛封关运作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标志性工程,是进一步扩大开放的重要举措。封关是指将海南岛全岛建成一个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实施以“‘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制度。封关不是封岛,而是进一步扩大开放,封关后海南与国际的联系将更加便捷,这对于加快吸引全球优质要素集聚,促进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为全国改革开放探路开路,具有重要意义。
王昌林说,按照总体方案关于“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贸港政策制度体系”的要求,结合海南发展实际,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方面制定了现阶段的封关政策措施,具体可以概括为“四个更加”:
一是实施更加优惠的货物“零关税”政策。“一线”进口的“零关税”商品税目比例将由21%提高至74%,在岛内享惠主体之间可以免进口税收流通,加工增值达到30%的可免关税销往内地。
二是实施更加宽松的贸易管理措施。在“一线”进口方向,对全国现有的部分禁止、限制类进口货物作出开放性安排。
三是实施更加便利的通行措施。以岛内现有8个对外开放口岸作为“一线”口岸,对符合条件的进口货物径予放行;设置运行海口新海港、海口南港等10个“二线口岸”,对进入内地的货物创新采取多种便捷通行举措。
四是实施更加高效精准的监管模式。对“零关税”货物、放宽贸易管理措施货物等实行低干预、高效率的精准监管,保障各项开放政策平稳落地。有关政策文件稍晚时候将陆续对外公布,并于全岛封关之日起施行。
“关于封关的具体时间,经党中央批准,定于2025年12月18日正式启动。1978年12月18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征程。在12月18日这一天启动封关运作,具有重要象征意义,也是向世界展示我国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开放的决心和信心。”王昌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