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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 刘昊)13日上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新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进行了说明和解读。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全基础司司长辛广龙在会上表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前端性、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做好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推动真普查、真上工程、真上技术,新《规程》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规范。
一是从制度建立上予以规范。以往《规程》没有强制要求煤矿企业和煤矿建立相关制度,导致开展此项工作时缺乏统筹性和规范性。为此,新《规程》明确规定煤矿企业和煤矿都必须建立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
二是从普查内容上予以规范。从近年来抽查检查情况来看,很多煤矿普查的隐蔽致灾因素不够全面,没有普查到真正需要普查的因素,有的甚至照搬照抄别人的普查报告,没有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有关工作。因此,新《规程》明确了煤矿需要查明的隐蔽致灾因素,以促使煤矿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
三是从普查报告编制上予以规范。新《规程》规定,对于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普查报告编制,煤矿企业既可以自行开展,也可以委托相关机构开展,但无论采取哪种方式,最后都需要煤矿企业审核把关,且普查报告必须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查。
四是对建设矿井的普查工作予以规范。煤矿建设期间的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同样重要,新《规程》明确,建设期间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单位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