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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丁玉冰 范子川)3月4日,光明日报记者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提问: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开展监督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人大代表在其中发挥了怎样的作用?大会发言人娄勤俭从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效果三方面介绍了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并阐释了人大代表在监督工作中的具体作用。

3月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图为光明日报记者向大会发言人提问。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孙金行摄
娄勤俭表示,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始终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在监督内容方面,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推动促进高质量发展,推动增进民生福祉,推动建设美丽中国,加强对执法、监察、司法工作的监督,加强财政经济工作监督,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
在监督方式方面,综合运用听取审议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备案审查等方式,形成监督工作合力,有效提升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年来,听取审议22个监督工作报告,开展5项执法检查、2次专题询问、11项专题调研,作出1项决议。
在监督效果方面,着力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其中,通过听取审议新质生产力发展情况报告,推动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举措落实落地。加强对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持续性监督,建立健全整改问责机制。听取审议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情况等报告,检查森林法实施情况,推动建设美丽中国。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推动落实全过程监管责任。
娄勤俭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如,围绕“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若干重要问题开展专题调研,组织代表1000多人次调研67个题目。再如,建立了委员长会议研究确定重点督办代表建议的工作机制,23项重点督办建议逐一落实,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接下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持续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更好发挥人大监督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