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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拂面,万象更新。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提请审议,成为今年全国两会的“重头戏”之一。这部承载着各族人民共同期盼的重要法律,将“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生动比喻具象化为法律条款,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夯实法治根基,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中华民族具有5000多年的文明史。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从历史上土尔扈特万里东归,到云南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一心一德,团结到底”的铮铮誓言,家国情怀从来都是中华民族血脉深处的精神密码。将这些宝贵的精神财富通过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就是要让各民族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
以法固本,打牢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法治根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制定这部法律,目的是“通过国家立法的方式把党在民族工作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成果转化为国家意志,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进一步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向心力”。这一定位,深刻揭示了立法的时代意义。
以法筑基,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效能。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法律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规范权利义务、明确责任边界,与民族区域自治法衔接配套,完善中国特色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有了法治护航,民族事务治理更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让治理效能转化为团结动能、发展势能。
以法聚力,铺就共同繁荣发展之路。近年来,各族人民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手足相亲、守望相助,打造了东西部对口扶贫协作帮扶的“闽宁模式”,演绎了感人至深的“山海情”,对口援藏、对口援疆中留下无数感人的故事,生动诠释了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温暖。实践反复印证:没有各民族的共同团结奋斗,就没有中国式现代化的今天。草案明确支持民族地区加快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正是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各族群众,让共同富裕的道路越走越宽广。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制定,必将成为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幸福公约”。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以法治守护团结、以奋斗开创未来,56个民族携手同心同行,必将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上,书写更加灿烂的团结奋进新篇章!李昌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