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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的差价款他们出,到头来谁都不认,这房本六年办不下来,我们真是没辙了!”在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前,齐某攥着材料,声音发颤。齐某是替嫂子李某来立案的。李某识字不多,不善言辞,家里大事小情全靠小姑子张罗。

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寇振萍(中)与法官助理向小区门卫询问案情。 郭清沂 摄
时间回到2018年,李某拿出半辈子积蓄,花26.3万元买下张某名下的一套楼房。合同上写得清楚:实测面积若超出合同约定,差价款由张某承担。而这套房子,张某也是从别人手里买来的。前一手是第三人杨某——开发商当年用这套房抵账给他。杨某将房子卖给张某时曾拍着胸脯说:“多出的钱,我出。”
谁料,这句话却成了六年纠葛的起点。2019年12月,李某办理入住时被告知,实测面积比合同多出3.56平方米,需补差价13670.4元。她先联系了张某,张某继而又联系杨某,杨某翻来覆去就是几句话:“开发商还欠我钱呢,账清了我就给”“我眼下也困难”。这一拖,就是六年。
今年5月,走投无路的李某一纸诉状递到前郭法院,要求张某承担差价款,杨某承担连带责任。该院承办法官寇振萍翻完卷宗,决定带着法官助理先去实地查看,小区的门卫大爷对他们说:“好些房子证都没办利索,住的人却换了好几茬。”回到办公室,寇振萍拿起电话第一个打给远在海南的张某。听筒那头满是委屈:“寇法官,不是我赖账。杨某答应他出钱,凭什么最后要我来掏?”
寇振萍不急不缓:“大姨,我理解您,可和李大姐签的合同上写的是您承担房屋实际增加的面积款项,这是您对她的义务。杨某给您的承诺,是您和他之间的事,您可以另找他。将心比心,换成咱自己,心里啥滋味?事了了,您也早踏实。”
电话那头沉默片刻,张某叹了口气:“法官这么替我们着想……行,要是杨某实在不拿,我先垫上。”杨某一接电话就倒苦水:“我当时顺嘴一说,结果被追了六年。开发商欠我钱没结,我找谁说理去?”
寇振萍没有打断,等他情绪平复后才说:“您这‘顺嘴一说’,让人等了六年。真走到判决那一步,您不光要付钱,如果进入执行程序,征信都会受到影响。现在把事了了,您心里这块石头不也搬开了?”胶着之际,寇振萍又打电话给开发商:“这事儿卡了六年,受委屈的不止一家。哪怕让一步,对老百姓也是个交代。”
33天里,寇振萍拨出去40多次电话,每一次通话,都在一点点融化积了六年的坚冰。最终,开发商同意减免部分款项,杨某放下顾虑,将差价款一次性补齐。
几天后,李某攥着红彤彤的不动产权证书来到法院,红着眼圈说:“六年了,房产证终于办下来了,太感谢了。”齐某在一旁打趣:“嫂子昨晚把证压在枕头底下睡的,也不怕硌得慌。”李某不好意思地拽拽她的袖子,回头说了句“法官您忙”,两人便走出了法院。
窗外丁香正浓,香气顺着窗缝飘进来,在堆满卷宗的桌上轻轻打了个旋,又散开了。
本报记者:党政瑜
本报通讯员:郭清沂 张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