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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 朱昱晗)7月28日,国家文物局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出台《国有文物资源数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革命文物保护工程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技术导则》)等有关情况。国家文物局革命文物司司长彭跃辉、科技教育司司长罗静,敦煌研究院副院长俞天秀、北京建筑大学副教授王兵参加并回答记者提问。国家文物局新闻发言人、政策法规司司长刘大明主持发布会。

国家文物局科技教育司司长罗静表示,随着文物数字化保护工作持续推进,国有文物管理机构积淀形成规模庞大、类型多样、内容丰富、价值突出的国有文物资源数据。伴随数据体量持续增长、参与主体日益多元、应用场景不断拓展,文物数字化保护重心已从“量的积累”转向“质的提升”,从数据的大规模采集转为数据的规范化管理、智能化分析、高效化利用。亟需健全国有文物资源数据治理体系,建设可用、可信、可流通、可追溯的高质量国有文物资源数据集,充分释放国有文物资源数据要素价值。
因此,国家文物局出台《办法》。《办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社会效益优先,明晰了国有文物资源数据权益主体,明确了国有文物资源数据责任主体,构建了数据采集、加工、存储、传输、登记、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对实现文物数据权益清晰、开放有序、利用有效、安全可控的科学管理目标,指导文物行业开展文物数字化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强调国有文物管理机构应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面向社会提供主动公开、授权使用等服务,推动文物保护与数字化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群众。
下一步,国家文物局将依据《办法》规定,建设国有文物资源数据登记管理平台,编制登记管理制度,统筹布局国家及区域存储中心,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充分释放国有文物资源数据要素价值。
国家文物局革命文物司司长彭跃辉表示,国家文物局日前印发《技术导则》坚持保护第一,突出本体保护、原址保护、原状保护、整体保护,明确强调文物本体和历史环境是文物价值的核心载体,明确强调革命文物应当“保什么”和“怎么保”的基本要求。
《技术导则》围绕调查与评估、勘察与设计、施工与验收三个关键阶段,强调研究性保护,构建“革命史实—文物本体—历史环境—有价值历史痕迹”的关联体系;强调修缮设计的科学性,确保干预范围有据可依、修缮措施更具针对性和精准性;强调严格依序实施,确保规范施工、精细作业、全程可溯,有效提升革命文物保护工程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技术导则》明确统筹推进革命文物环境整治工程,保护好有价值的历史环境要素,做到“守底线、做减法、慎加法”,确保革命圣地真实、朴素,有艰苦奋斗氛围、有浓厚历史感。
下一步,国家文物局将结合革命文物保护行动、项目示范、工程检查,扎实推进技术导则落地施行,充分发挥技术导则的指导性和影响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