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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56个指标到2022年、2025年的两个阶段性目标;出台64个专项政策意见,形成了“共性+个性”的政策工具箱;7家央企与7个山区26个县建立“一对一”合作关系……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表明,从构建四梁八柱到积极稳妥推进,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迈出坚实步伐。
“国之称富者,在乎丰民。”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也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推动区域协调发展,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从客观需要来看,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只有促进共同富裕,才能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基础。
既要提高思想认识,锚定共同富裕目标,又要把握内在要求,对其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要有充分估计,坚持稳扎稳打、循序渐进。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强调“这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要稳步朝着这个目标迈进”。必须深刻认识到,共同富裕是一个长远目标,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考虑到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水平还比较低,城乡、区域、社会群体之间收入差距还比较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比重还不够高,促进共同富裕是长期、艰巨、复杂的任务,办好这件事,等不得,也急不得。长远来看,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在动态中向前发展的过程,要统筹考虑需要和可能,目标坚定不移、路径循序渐进,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稳步向前,脚踏实地、久久为功。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中蕴含和孕育着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同时又开启新的量变。回首过往,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再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靠的就是把握发展规律、科学制定正确策略。着眼实现共同富裕的宏伟目标,我们要秉持实事求是的精神,分阶段扎实推进,确保阶段性目标的可及性。一方面要保持历史耐心,无论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还是增加居民收入,都不能超越实际发展阶段,不要好高骛远,吊高胃口,作兑现不了的承诺。另一方面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各地区推动共同富裕的基础和条件不尽相同,必须结合自身实际、发展条件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径,不盲目攀比和冒进,不要一口吃个胖子,不要做超越发展阶段的事。把能做的事情尽量做起来,积小胜为大胜,方能不断朝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则未来可期。”共同富裕没有捷径,必须在高质量发展中去推进,靠全体人民共同奋斗来实现。有苦干实干的冲劲,有稳中求进的务实,有水滴石穿的韧性,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共同富裕的目标就会离我们越来越近。(本报评论部)